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37户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换证公示
为认真贯彻《食盐专营办法》,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落实食盐定点生产和定点批发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19号〔2018〕),我厅按程序对提交食盐定点生产和食盐定点批发换证申请的企业进行了资质条件和材料初审,于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3日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了现场符合性审核。经材料审核和现场符合性审核,1户定点生产企业和37户批发企业通过了评审。拟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反馈省工信厅盐务管理处。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梅 0871-6351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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